拖拉机驾驶室应配备前窗洗衣机。
拖拉机驾驶室应该配备一个保护操作员脸部不受阳光直射的装置。
拖拉机驾驶室的敞开式窗户应从内部打开,并具有将其固定在打开和关闭位置的装置。
拖拉机驾驶室的门必须锁上一把钥匙和一把锁以将它们保持在最后的打开位置。
13.6、自卸拖车的附加要求
自卸拖车和半拖车的设计必须保证在平台升起状态下的最高允许位置不能超过。
拖车和半拖车必须装有(聚焦),用于在升高位置固定空载的平台(仅上和背面或背面一侧,如果没有横向卸载)的装置。
14、拖拉机发动机废气中有害物质排放要求
14.1、拖拉机发动机废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排放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
(经修订的段落,自2017年1月2日起生效,欧洲经委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26号决定。
UNECE规Ñ49(04)/修订3(段落5.2.1,B1线) - 用于火花点火式发动机以天然气为燃料或压缩液化气;
UNECE法规第96(02)/修订1 - 压燃式发动机。
14.2、该项目被排除在2017年1月2日 - 欧洲经委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26号决定。
14.3、该项目被排除在2017年1月2日 - 欧洲经委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26号决定。
附件6:拖拉机生产厂家的标牌和按照海关联盟技术规定技术许可的拖船的分类“农林拖拉机和拖车的安全”
附件6
技术规定关税同盟“关于农业安全和林业拖拉机和拖车安全性“(TR TC 031/2012)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农林拖拉机和拖车的安全”(TR TC 031/2012)的技术规定,拖拉机制造商的牌号和技术上允许的拖船的分类,
1.拖拉机制造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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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斯克拖拉机厂 |
类型:846E |
XXXX的证书编号 |
识别号码:GBS18041947 |
总允许质量*:4820 | 6300公斤 |
前轴上的允许载荷*:2390 | 3200 kg |
后桥*的允许负载:3130 | 4260 kg |
_______________ *取决于轮胎。 |
允许的拖车拖车重量: |
- 没有刹车:3000公斤 | - 独立制动:6000公斤 |
- 惯性制动:3000公斤 | - 液压或气动制动驱动:12000公斤 |
允许的拖车拖车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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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刹车:3000公斤 | - 独立制动:6000公斤 |
- 惯性制动:3000公斤 | - 液压或气动制动驱动:12000公斤 |
2、技术上允许的拖曳质量的分类
考虑以下技术允许的拖车拖车质量:
2.1、没有刹车的拖车的重量。
2.2、拖车重量与独立制动,i.е.机器拖拉机装置通过具有以下特征的装置制动:
拖车的制动控制与牵引车制动控制无关,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安装在拖拉机上,使得操作者可以从其工作场所容易地操作它;
操作员的肌肉力量是用于制动拖车的能量。
2.3、惯性制动拖车的重量,i.拖车是通过使用拖车接近拖拉机时发生的力来制动的。
2.4、拖车的重量配备液压,气动或组合驱动刹车,i.е.机器牵引单元的制动可以是连续的,半连续的或独立的机械驱动。
机器牵引单元的连续制动通过具有以下特征的装置来进行:
一个单一的控制机构,在这个机构中,操作人员以一个平滑的动作行事;
用于制动机器牵引单元的能量来自相同的来源(可能是操作员的肌肉力量)。
无论制动系统的相对位置如何,制动系统都可同时或逐步制动拖拉机和拖车。
机械牵引单元的半连续制动通过具有以下特征的装置来执行:
一个单一的控制机构,在这个机构中,操作人员以一个平滑的动作行事;
用于制动拖拉机机组的能量来自几个不同的来源(其中之一可能是操作员的肌肉力量)。
无论制动系统的相对位置如何,制动系统都可同时或逐步制动拖拉机和拖车。
通过具有以下特征的装置进行机械牵引单元的独立机械化驱动的制动:
拖车制动控制机构是独立于牵引车的制动控制和在所有情况下安装在这样一种方式,它可容易地通过从他的工作场所的操作者进行操作的拖拉机;
操作员的肌肉力量不是用来制动拖车的能量。
3.制造商确定的技术允许的拖曳质量与允许的拖曳质量之间的差别见本8.2技术规定附件5的第8.2条。
修改文件
变化和增加准备
JSC“食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