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冷柜电机办公设备家电EAC能效、洗衣机洗碗机电灯电泵风扇LED灯干燥机电脑服务器水泵空调EAC能效认证,TR EAEU 048/2019《关于能耗设备的能效要求》	
	
	
		
			
30. EAC符合性声明须以委员会批准的方式进行注册。
31. 能耗设备批量生产的EAC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根据本技术法规相应附录规定的能效要求的起始时间确定,但不得超过5年。
对于一批设备(单个设备),EAC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未规定。
32. 确认能耗设备符合本技术法规要求后应生成的一套文件由申请人保存以下期限:
a) 对于批量生产的设备——自EAC符合性声明或符合性证书终止之日起至少10年;
b) 对于一批设备——从该批次最后一个设备的销售之日起至少10年;
c) 对于单个设备 - 自该设备销售之日起至少10年。
33. 国家对符合本技术法规要求的能耗设备控制(监督)是根据成员国的立法进行的。
本技术法规第 2-19 号附录规定的在研究(测试)和测量期间设备能效参数在欧亚联盟境内流通后的允许偏差,不应被用于申请人和认证机构作为确认器械符合本技术法规要求的标准。
八、能耗设备在联盟市场上使用EAC标志
TR EAEU 048/2019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能源消耗效率的能耗要求“附录1
欧亚经济联盟《关于用能设备能效要求》技术法规适用用能设备清单 
能耗设备  | 符合性确认表  | 
1、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耗能设备能效的要求》(TR EAEU 048/2019)(以下简称——技术法规)附录2第1款规定的制冷器具  | 符合性声明    | 
2、技术规程附录3第1款规定的异步电动机  | 符合性声明  | 
3、技术法规附录第 4 款第 1 款规定的电视机  | 符合性声明  | 
4、技术规范附录5第1款规定的处于待机和关闭状态的家用和办公用电设备  | 符合性声明  | 
5、技术法规附录6第1款规定的家用洗衣机  | 符合性声明  | 
6、技术法规附录 N 7 第 1 段规定的家用洗碗机  | 符合性声明  | 
7、技术规范附录8第1款规定的电视机顶盒  | 符合性声明  | 
8、技术法规附录 N 9 第 1 段规定的电灯  | 合格认证  | 
9、技术法规附录 N 10 第 1 段规定的外部电源  | 符合性声明  | 
10、技术法规附录 N 11 第 1 段规定的循环泵  | 符合性声明  | 
11、技术法规附录 N 12 第 1 段规定的电驱动风机  | 符合性声明  | 
12、技术规范附录13第1款规定的不带内置镇流器的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及灯用灯  | 合格认证  | 
13、技术法规附录N 14第1款规定的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  | 合格认证  | 
14、技术法规附录 N 15 第 1 段规定的滚筒式干燥机   | 符合性声明  | 
15、技术法规附录 N 16 第 1 段规定的真空吸尘器   | 符合性声明  | 
16、技术法规附录 N 17 第 1 段中指定的计算机和服务器  | 合格认证  | 
17、技术法规附录 N 18 第 1 段规定的水泵   | 符合性声明  | 
18、技术法规附录 N 19 第 1 段规定的空调和室内风扇   | 符合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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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EAEU 048/2019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能源消耗效率的能耗要求“附录2
制冷设备能效要求
